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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国税推税收“黑名单” 拉黑后融资和高消费将受限
2015-04-09 21:01:50 来自:四川新闻网 编辑:admin

   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9日讯(记者 彭亮)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国税局了解到,省国税机去年第四季度开始推行税收“黑名单”制度,目前已对四川斯来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、攀枝花市攀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进行了8户次的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,涉及骗取退税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。

  除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公布,省国税局表示,当事人还将受到联合惩戒。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,被公告的当事人,自公布之日起满两年才能从公布栏中撤出。期间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,这意味着该当事人在领用发票时将被严格限量供应,在出口退税审核、纳税评估等方面也将受到严格审核监督,违法处罚幅度也将高于其他纳税人。此外,相关部门也将对当事人在经营、投融资、信用等各方面进行联合惩戒。

  对于被公告后仍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,出入境机关会阻止其出境;若涉案当事人被税务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,当事人会被限制高消费。此外,因税收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并被判刑的,在执行期满未逾5年期间,将被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。

  据悉,今后我省国税机关将按季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公布。

编辑:李飞